“小肥羊”商标案终于审结了:恶意抢注被撤销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8-08“小肥羊”商标案终于审结了:恶意抢注被撤销
近日,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收到了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关于调味品类“小肥羊”商标的行政判决书。长达16页的判决书最后明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小肥羊公司与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公司长达5年的调味品类“小肥羊”商标纠葛终于有了定论:华程公司恶意抢注的“小肥羊”调味品类商标不被核准注册,这也意味着华程公司已经取得的商标注册证将被撤销。
小肥羊常务副总裁张占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小肥羊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受到跨类保护的最直接体现。今后,小肥羊商标也将成为小肥羊公司生产的火锅底料以及小肥羊系列调味产品的专用商标,任何企业和个人企图利用“小肥羊”混淆市场的恶劣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中国调味品协会理事、内蒙古小肥羊调味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云革称,“小肥羊”调味品类商标案件的尘埃落定,将进一步推进“小肥羊”系列火锅底料和相关调味品的市场影响力,也将对整个调味品行业的品牌保护与规范起到巨大的示范作用。
纵观小肥羊公司的成长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小肥羊公司从1999年第一家店开业就开始申请“小肥羊”餐饮服务类商标,到2006年取得餐饮服务类“小肥羊”商标注册证。这8年的时间,“小肥羊”商标走完了商标注册可能涉及的所有相关法律程序,同时小肥羊也抓住了每一次我国有关商标法律、法规修改的契机。据介绍,“小肥羊”是先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4年11月12日)之后才取得商标注册(2006年6月28日)。无论是从商标注册还是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来看,小肥羊一直都得到了相关商标行政和司法部门的有效支持,可以说小肥羊公司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不断进步的直接受益者。
相关专家指出,小肥羊商标维权案例,为那些快速发展的中国企业如何在现有商标法律、法规的体系下实现品牌保护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路。
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小肥羊,全称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自然人做发起人的股份制企业。公司于1999年8月诞生在草原鹿城——包头市,以小肥羊特色火锅连锁为主业。
于2008年6月12日在香港上市,是中国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品牌餐饮企业,被誉为中华火锅第一股。
2011年11月7日,中国商务部批准百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小肥羊集团有限公司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