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亚太电池总汇侵犯注册商标权被处罚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3-25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亚太电池总汇侵犯注册商标权被处罚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12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亚太电池总汇销售侵权商品案的处罚决定书。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亚太电池总汇侵犯注册商标权案行政处罚决定···
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亚太电池总汇侵犯注册商标权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12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亚太电池总汇销售侵权商品案的处罚决定书。
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亚太电池总汇侵犯注册商标权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1〕21号
当事人:合肥长江批发市场亚太电池总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0102600464167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的卫生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1.没收侵权商品;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注有“清风”®字样的49件清风无芯卷筒卫生纸、8件清风原木纯品卷筒卫生纸、5件清风手帕纸、51件清风抽取式面巾纸(小绿茶)、13件清风抽取式面巾纸(花韵纯品)、95件清风抽取式面巾纸(原木纯品);2.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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