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理解和互联网证据认定专利 维持有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21权利要求理解和互联网证据认定专利 维持有效
案件编号:4W104838/4W104839/4W104840
专利权人: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无效宣告请求人: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专利号:ZL201010104157.0
发明名称:组件显示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
审查决定号:31835
审查结论:维持有效
合议组成员:乔凌云(主审)、易红春(组长)、董杰(参审员)
【案情】
该案是“华为”公司与“三星”公司专利大战的系列案件之一,其侵权案件的赔偿数额高,广受社会关注。无效宣告决定维持该专利权有效,体现了如何理解发明并确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审查思路。
【决定要旨】
对于权利要求中限定的技术特征的理解,应从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出发,从整体上明确上述技术特征的准确含义后,再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比对从而得出技术方案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结论。
对于视听资料证据的公开的时间的认定,可以根据该资料的公证时间、视听资料中记载的时间及大型网站的时间公布规律进行推定。
组件显示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
发明授权
申请号:CN201010104157.0 申请日:2010-01-28
申请(专利权)人: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北京琨石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公告)号:CN101763270B 公开(公告)日:2011-06-15 IPC分类号:G06F3/048,G06F9/44
发明人:彭玉卓
受理局:中国
摘要: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组件显示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方法,包括:获取组件处于待处理状态的指示消息;根据指示消息对容器中显示在屏幕上的显示区域进行缩小处理,以使屏幕在所述显示区域缩小后空余出的区域显示所述容器的隐藏区域,容器包括容纳组件的显示区域和隐藏区域。用户设备包括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组件处于待处理状态的指示消息;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指示消息对容器中显示在屏幕上的显示区域进行缩小处理,以使屏幕在显示区域缩小后空余出的区域显示所述容器的隐藏区域,容器包括容纳组件的显示区域和隐藏区域。本发明实施例在用户需要对组件进行处理时,可以提示用户可以对显示区域和隐藏区域中的组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