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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校本“二十五史”(《二十四史》和《清史稿》)引发了一场著作权纠纷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8-08
点校本“二十五史”(《二十四史》和《清史稿》)引发了一场著作权纠纷被誉为“新中国最大的古籍整理工程”的点校本“二十五史”(《二十四史》和《清史稿》)引发了一场著作权纠纷。近日,中华书局起诉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王)···

点校本“二十五史”(《二十四史》和《清史稿》)引发了一场著作权纠纷

  被誉为“新中国最大的古籍整理工程”的点校本“二十五史”(《二十四史》和《清史稿》)引发了一场著作权纠纷。近日,中华书局起诉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王)侵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起出版界、学术界和法律界的关注。该案中,对于已进入公有领域的古籍进行点校整理的作品,如何确认其著作权主体、如何认定侵权以及如何确定赔偿范围等问题,引起了各方的激烈讨论。

  原告:侵犯著作权要求赔偿400余万元

  中华书局法务部主任任海涛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1959年到1978年间,中华书局投入巨大成本并克服种种困难,对从《史记》到《明史》的24种纪传体正史(即《二十四史》)以及《清史稿》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并陆续付诸出版。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的出版发行,被誉为“新中国最大的古籍整理工程”,同时上述作品也日益成为学术界的品牌著作和读者心目中的权威范本。

  据了解,中华书局经读者举报,发现汉王发行的《汉王电纸书D20国学版》涉嫌侵权。经比对发现,《汉王电纸书D20国学版》中收录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点校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

  中华书局认为,汉王未经许可,擅自在其制作发行的作品中收录中华书局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侵犯了其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获取报酬权等权利。因此,将汉王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停止制作发行含有原告点校本内容的《汉王电纸书D20国学版》,在媒体上登载声明赔礼道歉,并赔偿中华书局经济损失91万余元。因后来发现侵权行为涉及4种汉王电纸书产品,故累计赔偿400余万元。

  被告:已付40万元版权使费用

  作为被告方,汉王表示,《汉王电纸书D20国学版》产品中没有预装中华书局的点校史籍,对方提出争议的作品是《汉王电纸书D20国学版》中预装的国学公司出版发行的《国学备要》,《国学备要》中收录了280种国学作品,其中包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汉王与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学公司)于2008年签订版权授权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国学公司将其自行整理、制作并享有著作权的国学电子出版物《国学备要》授权汉王预装到电纸书产品中。同时,汉王根据协议约定,按照每套作品50元的价格,向国学公司支付了版权使用费,并已先后支付40万元版权使用费。

  据悉,与汉王合作的国学公司,是一家国内知名的专业从事古籍数字化研究开发、古籍整理与出版、国学电子出版物研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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