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治疗糖尿病的二肽基肽酶抑制剂”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22“用于治疗糖尿病的二肽基肽酶抑制剂”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涉案专利名称为“用于治疗糖尿病的二肽基肽酶抑制剂”(专利号:ZL200680042417.8),专利权人为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下称武田制药),无效宣告请求人为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该案一起提出的还有针对ZL201210399309.3号、ZL201210332271.8号发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案。这些案件案情疑难复杂,涉及利益重大,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专利涉及用于治疗糖尿病的一种药物化合物——二肽基肽酶抑制剂(DPP-4抑制剂)。目前已上市的DPP-4抑制剂包括西格列汀、维格列汀、沙格列汀、利格列汀、阿格列汀等。武田制药致力于阿格列汀的开发,围绕阿格列汀在世界范围内申请大量专利,并在中国做了周密的专利布局。
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了第38950、38951和3895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ZL200680042417.8号专利权有效,宣告ZL201210332271.8号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ZL201210399309.3号专利权全部无效。
【典型意义】
本案对医药生物领域的优先权认定具有示范作用,诠释了在优先权判断中,对用药特征限定以及技术效果在相同主题判断中的考量,针对技术效果的认定给出了具体判断标准,尤其是不同实验模型的验证结果能否被视为相同。同时,对于给药特征差异是否会导致发明产生不同主题、从而导致能否享有优先权给出了明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