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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苯酞环糊精或环糊精衍生物包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22
“丁苯酞环糊精或环糊精衍生物包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案情介绍】涉案专利名称为“丁苯酞环糊精或环糊精衍生物包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号:ZL02123000.5),专利权人为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

“丁苯酞环糊精或环糊精衍生物包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案情介绍】

  涉案专利名称为“丁苯酞环糊精或环糊精衍生物包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号:ZL02123000.5),专利权人为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和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张艺颖。

  涉案专利涉及国产创新药丁苯酞,该药是我国第三个自主研发的一类新药,是全球第一个以“缺血性脑卒中治疗”为主要适应症的全新化学药物。丁苯酞系列药物曾获“国家战略性创新产品”证书。丁苯酞注射液受到医疗界和患者的广泛认可。但丁苯酞本身呈油性,将丁苯酞制成注射剂,必须首先解决其不溶于水的问题。

  涉案专利使用羟丙基-β-环糊精包合丁苯酞,制成了一种改善丁苯酞水溶性的包合物,解决了丁苯酞难溶于水的问题。本案中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对其创造性的认定。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4347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典型意义】

  化学药品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效果,技术效果是判断化学药品发明创造性的重要因素。本案在深入理解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挖掘实验数据背后所反映的技术信息,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恰当认定药物所具备的医学价值,对准确评价化学药品发明的创造性,尤其是对于已知化合物的改进型发明如何评价其创造性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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