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电源的租借方法、系统及租借终端”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22“一种移动电源的租借方法、系统及租借终端”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案情介绍】涉案专利名称为“一种移动电源的租借方法、系统及租借终端”(专利号:ZL201580000024.X),专利权人为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博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一种移动电源的租借方法、系统及租借终端”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案情介绍】
涉案专利名称为“一种移动电源的租借方法、系统及租借终端”(专利号:ZL201580000024.X),专利权人为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博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针对该专利,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挚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云充吧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涉案专利涉及共享充电宝领域的基础技术,是共享充电宝系列专利纠纷的重头戏。自2017年8月1日起至今,本专利先后8次被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其审理结论对市场具有较大影响。本案的审理焦点在于对商业规则和方法相关的发明专利的审查思路,是新业态新领域专利保护的生动实例。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44977号和第4498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典型意义】
本案对新业态新领域商业方法类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判断标准具有示范作用。针对此类专利进行创造性判断时,如果区别特征为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不应将其与技术特征简单割裂开来,一味地否定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作用,而应从两者是否存在相互作用的角度进行考量,判断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与技术特征之间是否通过相互支持、相互作用解决了相应的技术问题并能够带来相应的技术效果。本案体现了涉及商业方法的微创新发明创造的创造性判断思路,对类案的审查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