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狐”低头 “瑞士狐”扬眉 上海高院终审“狐狸”之争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5-20“上海狐”低头 “瑞士狐”扬眉 上海高院终审“狐狸”之争
瑞士和上海“两只狐狸”之争终于尘埃落定。日前,上海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上海狐狸”侵犯“瑞士狐狸”著作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判决。这意味着“上海狐狸城”将不得再使用侵权标识。
作为“FOXTOWN及特定狐狸图形”图文作品著作权人,瑞士人西尔维奥在上海整整打了两年官司,最终告赢了上海富客斯公司。
西尔维奥设计的“FOXTOWN及特定狐狸图形”于1995年9月作为商标标识向瑞士商标注册机构申请并获注册。2005年4月,中国国家版权局根据其申请颁证确认其享有著作权。
2003年7月,上海富客斯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以与西尔维奥作品类似的“FOXTOWN及狐狸图形”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初审公告期间,西尔维奥提出异议并被商标局受理。
2003年8月,上海富客斯公司成立,随后在其经营的“顶级服饰展售中心”、“运动休闲中心”和世贸商城、中融国际商城、大西洋百货等处,广告牌、购物袋、贺卡上,以及公司网站的相关网页上使用与西尔维奥作品类似的“FOXTOWN及狐狸图形”。西尔维奥向上海市一中院起诉,先后状告上海富客斯公司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
上海市一中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富客斯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西尔维奥对“FOXTOWN及特定狐狸图形”享有的著作权;登报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10元。
上海富客斯公司随后提起上诉。上海市高院3月9日开庭审理,并很快作出如上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