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争抢“天鹅肉” 花落谁家见分晓“小天鹅”商标被撤销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6-06川渝争抢“天鹅肉” 花落谁家见分晓“小天鹅”商标被撤销
一方声称侵犯了自己在先的著作权,另一方则称注册类别不同,可以并存。近日,两家“小天鹅”因为“小天鹅”商标的归属产生纠纷,重庆小天鹅美食集团(以下简称重庆小天鹅)向商评委提出撤销四川小天鹅饮食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小天鹅)第30类“小天鹅”图形商标的申请。经过审理,商评委裁定撤销该商标。
据了解,重庆小天鹅于1992年3月委托四川美术学院教授李巍创作设计了小天鹅图形作为企业标志,并于1996年7月以该图形在第42类注册了服务商标。经过长期努力,小天鹅品牌具有了很高的知名度。1998年,“小天鹅”图形商标被重庆市工商局认定为重庆市著名商标。
重庆小天鹅称,1999年2月,四川小天鹅为了利用重庆小天鹅品牌形象,将重庆小天鹅的“小天鹅”图形商标在第30类抢先进行注册,其实质是恶意抢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应撤销第30类的“小天鹅”图形商标。
针对重庆小天鹅的说法,四川小天鹅则表示,两家企业经营的商品类别不同,核定使用的类别也不同,完全可以并存。
日前,商评委经审理查明,1997年9月25日,四川小天鹅提出的第30类“调味品”等商品上的天鹅图形商标已于1999年2月28日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经过比对可以看出,该商标图形与重庆小天鹅主张由李巍享有著作权的小天鹅标志图案在所指事物、表现手法、整体外观等方面相同,视觉效果无法区别,应认定其为相同的图案。
商评委进一步查明,在四川小天鹅被核准注册第30类的“小天鹅”图形商标之前,小天鹅标志图案作品就已公开发表,署名为李巍。可以认定,小天鹅标志图案作品系李巍在先创作完成。此外,重庆小天鹅还向商评委提交了一份《商标委托设计协议书》,证明重庆小天鹅与李巍之间的委托关系。根据《著作权法》“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法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设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规定,商评委确认小天鹅标志图案作品的著作权归李巍所有。
商评委认为,四川小天鹅未经许可,擅自将李巍在先创作的小天鹅标志图案作品申请注册商标,其行为侵犯了他人在先享有的著作权,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应当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