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商标新闻

真假“景田”、“百岁山”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20
真假“景田”、“百岁山”案【案情】原告深圳市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第32类矿泉水等商品上享有“景田”和“百岁山”注册商标专用权,上述商标曾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其广告语为“水中贵族景田百岁山”。被告合肥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将“景···

真假“景田”、“百岁山”案

【案情】原告深圳市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第32类矿泉水等商品上享有“景田”和“百岁山”注册商标专用权,上述商标曾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其广告语为“水中贵族景田百岁山”。被告合肥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将“景田百岁山”注册为企业字号使用。原告认为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起诉至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原告的“景田”和“百岁山”商标注册及使用均在先,并且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而被告企业名称注册在后,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准则,被告有义务尊重原告的在先权利,以避免社会公众产生混淆,且被告所从事的行业与原告行业近似。因此,被告主观上具有造成混淆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侵权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点评】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产生冲突的案件。本案中,被告将原告具有一定商业信誉的注册商标登记为自己的字号,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以及不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产生混淆误认,从而抢占市场份额,其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性。

如果您关于商标、专利、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相关疑问,可以随时联系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965191860(微信同号),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上一篇:“镇糯19号”糯稻品种被侵权案
下一篇:服饰店诉服饰经营中心商业诋毁案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trademark@ah01.cn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移动端
    电话咨询:139-6519-1860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