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商标新闻

上海“莎莎”想傍大款被判商标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5-15
上海“莎莎”想傍大款被判商标案例 因不满上海莎莎化妆品公司在企业名称、手提袋等资料上使用自己在国内的注册商标——“莎莎”及“SaSa”字样,去年,知名化妆品销售商香港“莎莎”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上海“莎莎”告上法庭。···

上海“莎莎”想傍大款被判商标案例

    因不满上海莎莎化妆品公司在企业名称、手提袋等资料上使用自己在国内的注册商标——“莎莎”及“SaSa”字样,去年,知名化妆品销售商香港“莎莎”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上海“莎莎”告上法庭。市二中院于去年12月开庭审理此案。

    继判决LV商标侵权案后,日前,市二中院又判决一起知名商标侵权案。香港“莎莎”告赢上海“莎莎”,获得30万元的经济赔偿。

    开店晚  注册早     对于不少喜欢到香港“血拼”的人来说,香港莎莎早就大名鼎鼎。它成立于1978年,是亚洲最大的化妆品销售和健美美容服务商之一,但去年3月才在上海开出第一家门店。而上海莎莎化妆品公司则于1998年3月注册成立,以“上海莎莎”的名称,开设门店销售化妆品。

     尽管开店晚于上海“莎莎”,香港“莎莎”却拥有内地“莎莎/SaSa”系列商标权。早在1997年4月与1998年1月,香港“莎莎”就在中国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注册了包括第35类销售以及第44类美容美发的莎莎/SaSa系列商标。

    因此,庭审时,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上海莎莎是否突出使用“莎莎”字号、对原告的商标权是否有侵害的主观故意、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由于调解无效,法院为此作出判决。    

    改名号  登声明

    法院认为,香港“莎莎”和“SaSa”字样商标于1997年被核准注册,原告依法享有商标权。被告企业名称则于1998年3月才正式使用。香港“莎莎”取得“莎莎”商标在前,上海莎莎取得“上海莎莎”字号在后。

     香港“莎莎”作为化妆品行业的知名品牌,在上海的相关消费人群中享有一定知名度。而上海“莎莎”应当知晓这一品牌,但其在设立公司时仍将与“莎莎”完全相同的文字作为字号登记为企业名称并使用,可以认定有借“莎莎”品牌知名度提高自身影响谋取商业利益的主观故意。根据保护在先权利和禁止混淆原则,上海“莎莎”的行为已对香港“莎莎”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此,市二中院判决,上海“莎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不得含有“莎莎”字样。同时,法院还判决上海“莎莎”向香港“莎莎”赔偿30万元经济损失,并在报纸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上一篇:非遗传承人的商标之殇:曾经的著名商标为何被宣告无效?
下一篇:突出使用“百圆城”,侵犯“百园”商标权?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trademark@ah01.cn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移动端
    电话咨询:139-6519-1860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