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公告 >> 无效宣告

恒基伟业“商务通”商标跨类维权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5-03
恒基伟业“商务通”商标跨类维权案例“商务通”掌上手写电脑凭借着“简便、实用”的特点,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进入市场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商务通”品牌更是成为国内家喻户晓的知名商标。甚至一度成为掌上手写电脑的代名词。北京恒基···

恒基伟业“商务通”商标跨类维权案例

 “商务通”掌上手写电脑凭借着“简便、实用”的特点,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进入市场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商务通”品牌更是成为国内家喻户晓的知名商标。甚至一度成为掌上手写电脑的代名词。北京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伟业)因此成为掌上手写电脑行业中的领头羊。 与此同时,一些精明的商家也认识到了“商务通”品牌的含金量,欲搭乘名牌效应,推广自己的商品。

在2000年4月,河北容城县超越服装厂便在第25类服装上申请注册了“商务通+SHANGWUTONG+图”商标。 北京集佳专利商标事务所一直与恒基伟业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全方位的知识美国微软公司权法律服务。特别是为保护“商务通”品牌,制定了一套详细而周密的商标监测计划,力求从源头上杜绝侵权。在监测过程中,他们发现河北容城县超越服装厂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商务通、 SAHNGWUTONG及图”商标,并通过商标实质审查,在第769期《商标公告》中公告。该所及时向恒基伟业反馈了这一信息,建议恒基伟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商标异议。对于恒基伟业来说,维权势在必行。 然而,在沟通的过程中,恒基伟业对该异议申请也提出了几点疑问。

一、河北容城注册在服装等商品上的“商务通+拼音+图形”,会对恒基伟业的品牌构成什么影响,是否会导致恒基伟业无形资产的损失;

二、恒基伟业的“商务通”与河北容城的“商务通”注册在不同类别,如果跨类别提起商标异议,能否成功。 该所针对这些疑问,集佳事务所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如果不在公告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申请,那么河北容城县超越服装厂“商务通+SHANGWUTONG+图”商标将会注册成功,从而对恒基伟业“商务通”品牌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损害企业的无形资产。“商务通”一旦成为服装品牌,即会淡化“商务通”在掌上手写电脑行业的影响力。削弱其品牌的显著性。

同时,还会使消费者误认为两家企业有某种关联。据此,为维护“商务通”品牌的价值,保护其不受到正当竞争的侵害(复制、模仿)、我们应积极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从事实上来说,“商务通”商标核定使用在“计算机、电子字典”、“游戏机、玩具”、“信息传送、计算机终端通讯”等多个类别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上;“商务通+SHNGWUTONG+图”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上,二者属于不同商品上的相同商标。从表面上看,提出异议申请很难成功。

但如果进一步分析就会发现,“商务通”商标早在1998年9月15日,就由恒基伟业股东之一北京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了注册申请;1998年12月,在掌上手写电脑上首次使用了“商务通”商标,并于2001年6月由商标局核准注册。由此可见,“商务通”商标使用时间在先并为申请人独创。更为重要的是,恒基伟业从创立品牌之初,便投入了巨额资金在全国各类媒体上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培育了“商务通”品牌的高知名度和高美誉度。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中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虽然当时的《商标法》及《实施细则》并没有明确规定“诚实信用”的概念,但其关于商标权的确立、行使和保护的诸多规定中都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精神。《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更是明确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行为解释为《商标法》第二七条第一款所指的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结合本案,“商务通+SHANGWUTONG+图”商标显然违反了这一原则,复制、模仿了恒基伟业的知名商标“商务通”。 上述分析,消除了恒基伟业的疑虑,增强维权的信心,他们决定对该商标提起异议,并委托该所全权代理。 受理该案后,该所开始广泛的搜集相关资料,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经过逐一研究相关的法律条文,并对自1998年以来恒基伟业的媒体宣传资料作以总结,精心组织、安排各种有力材料,撰写了严谨、翔实、有理有据的异议申请书,于2001年3月5日向商标局提交了异议申请书。 经过两年半的等待,他们终于收到了商标局关于“商务通+SHANGWUTONG+图”商标异议和载定书,最终载定该所提异议理由成立,对第1561584号“商务通+SHANGWUTONG+图”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这一载定有力地保护了“商务通”的品牌价值,维护了企业的利益,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醒你,商标国际分类表即是尼斯联盟成员国,现行尼斯分类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可以随时联系我们13965191860(微信同号)。


上一篇:太阳神公司“雪芬”商标被异议复审案例
下一篇:“杜康”商标不属汝阳 伊川杜康告赢商评委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trademark@ah01.cn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移动端
    电话咨询:139-6519-1860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