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星灵(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23563866图形商标注册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7-05
摩尔星灵(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23563866图形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摩尔星灵(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356386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6589577号“移动力Powe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信息传送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信息传送等服务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图形部分在构图元素、视觉效果上相近,二者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于上述服务上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563866号图形商标:
图形
申请/注册号:23563866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13 国际分类:38类 通讯服务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申请人:摩尔星灵(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计算机终端通讯(3802)、提供在线论坛(3802)、新闻社服务(3801)、卫星传送(3802)、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3802)、提供数据库接入服务(3802)、提供互联网聊天室(3802)、信息传送(3802)、提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服务(3802)、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