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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冠君物流有限公司“冠君”与“冠君征信 GUANJUN CREDIT INFO及图”商标近似驳回复审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9-20
重庆市冠君物流有限公司“冠君”与“冠君征信 GUANJUN CREDIT INFO及图”商标近似驳回复审案例申请人因第23755641号“冠君”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

重庆市冠君物流有限公司“冠君”与“冠君征信 GUANJUN CREDIT INFO及图”商标近似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因第23755641号“冠君”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21955276号“冠君征信 GUANJUN CREDIT INFO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且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的长期宣传和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综上,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商标宣传使用情况。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汽车运输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汽车运输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冠君”完整包含于引证商标的显著认读文字部分“冠君征信”中,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及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若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共存于市场,易导致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此外,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通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进而可与引证商标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相区分。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755641号“冠君”商标:

申请/注册号:23755641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24 国际分类:39类 运输贮藏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重庆市冠君物流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出租车运输(3903)、公共汽车运输(3903)、汽车运输(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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