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睿道惠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睿道健康管理RUIDAO HEALTH MANAGEMENT及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5-03-01四川睿道惠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睿道健康管理RUIDAO HEALTH MANAGEMENT及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申请人因第23887037号“睿道健康管理RUIDAO HEALTH MANAGEMENT及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

四川睿道惠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睿道健康管理RUIDAO HEALTH MANAGEMENT及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3887037号“睿道健康管理RUIDAO HEALTH MANAGEMENT及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2169217号“RUIDA BIOLOGY及图”商标、第11021417号“RuDao”商标、第10164435号图形商标、第20404349号图形商标、第21123154号“五行乐源及图”商标在构成要素、呼叫、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别,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并存,不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