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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商标“大”和英文商标“big”可能会近似驳回哦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3-25
文字商标“大”和英文商标“big”可能会近似驳回哦申请人因第24191385号【成都扬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虾大大 BIGGE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

文字商标“大”和英文商标“big”可能会近似驳回哦

申请人因第24191385号【成都扬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虾大大 BIGGE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而成,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结合企业文化、发展理念等因素独立设计而成,被赋予了独特的含义,在客观效果上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并没有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9655726号“虾大大”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整体外观、组成元素上显著不同。

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2100984号【咖啡饮料; 茶饮料; 糖果; 糕点; 炒面(方便食品); 方便面; 方便粉丝; 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 酱油; 调味品; 】“大食桶 BIG”商标

第6262896号【辣椒油; 胡椒; 调味粉; 食盐; 咖喱粉(调味品); 冰淇淋; 食用冰; 果子面包; 饺子; 虾馅饺子; 方便米饭; 方便面.; 天然增甜剂; 鸡精; 沙拉用调味品; 鱼沙司; 米; 咖啡; 茶; 可可; 巧克力; 糖; 人造糖; 谷类制品; 馒头; 蜂蜜; 食用面粉; 西米; 糖.; 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 饼干(曲奇); 面包; 食用糖果; 非医用口香糖;】“BIG SUPERCENTER C”商标

第12100985号【咖啡饮料; 茶饮料; 糖果; 糕点; 炒面(方便食品); 方便面; 方便粉丝; 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 酱油; 调味品; 】“大食袋 BIG”商标

第15791744号【糖果; 方便米饭; 方便面; 方便粉丝; 酱油; 调味品; 】“大食代 BIG”商标

第16190644号【咖啡; 茶; 糖; 饼干; 麦丽素; 蜂蜜; 谷粉制食品; 谷类制品; 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 冰淇淋;】“优味食 BIG”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二至六)在呼叫发音、整体含义、主要识别部分等方面区别较大,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系列引证商标所有人所处地缘具有一定差异,面临的销售渠道、销售场所有所不同,相关公众能够将申请商标与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进行区分。申请商标已经投入大量使用与宣传,获得了较高知名度,占有稳定的市场份额。引证商标一处于异议程序中,权利状态不明确,请求异议作出决定后,再审理本案。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商标设计情况、申请商标及系列引证商标信息、申请商标宣传使用证据等。

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一尚处于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中,时至本案审结之时,其仍为有效的在先申请商标,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至六在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区别较为明显,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食用淀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非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在食用淀粉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本案申请商标由文字“虾大大”和英文“BIGGER”及图形组成,其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一“虾大大”,整体予以消费者的印象不易区分,二者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除食用淀粉外的其余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调味品等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共同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可与引证商标一相区分。故申请商标在除食用淀粉外的其余商品上的注册申请应予驳回。

申请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为“虾大大”,鉴于“大大”文字具有特定含义,因此,以“大大”文字作商标组成部分申请注册,易使人产生歧义,进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性。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驳回。

依照《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醒你!

1、网上的驳回复审申请功能很智能的,只要输入要复审的申请号,点击查询,就会自动弹出商标信息,但是复审的的类别需要手动勾选。

2、在网上申请驳回复审不需要再上传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但是如果申请人发生了变更,那么就需要勾选“是否变更名义”一项,并且上传名义变更证明。

3、当申请人提交了驳回复审申请后,就会收到缴费通知书,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就要缴纳费用,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费用,那么将视为未申请驳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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