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第24398895图形商标注册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0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第24398895图形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因第2439889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15108836号图形商标、第19345672号“CSC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在整体构成、设计构思、设计手法、视觉效果等方面不同,未构成近似商标。引证商标二已被驳回。在先已有类似商标获准注册。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引证商标状态查询;申请人网站信息;例证商标信息等。
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二在驳回复审决定书中被决定予以驳回,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在图形构成要素、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使用在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已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在使用中可与引证商标一相区分。商标评审实行个案审查原则,申请人所述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不能成为申请商标理应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398895号图形商标:
申请/注册号:24398895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31 国际分类:45类 社会法律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
商品/服务项目:安全及防盗警报系统的监控(4501)、追踪被盗车辆(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