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浪“第24215794号灯创优品”商标注册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7-22
黄浪“第24215794号灯创优品”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因第24215794号“灯创优品”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1858070号“灯创联盟DCL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应当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文字“灯创优品”与引证商标文字部分“灯创联盟”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消费者的整体视觉印象等方面较为相近,若共存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它们是来自同一主体的系列商标,或存在某种特定关联。因此,两商标构成近似。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节日装饰用串灯;汽车灯”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汽车灯;灯”等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两商标在上述商品上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申请商标在上述商品上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215794号“灯创优品”商标:
灯创优品
申请/注册号:24215794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8 国际分类:11类 民用设备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申请人:黄浪
商品/服务项目:枝形吊灯(1101)、汽车灯(1101)、节日装饰用串灯(1101)、发光二极管(LED)照明器具(1101)、弧光灯(1101)、安全灯(1101)、手电筒(1101)、电灯(1101)、灯罩(1101)、圣诞树用电灯(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