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草莓委员会“CALIFORNIA STRAW ERRY SOCIETY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10-07加利福尼亚州草莓委员会“CALIFORNIA STRAW ERRY SOCIETY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092435号“CALIFORNIA STRAW ERRY SOCIET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主要复审理由:申请人是加利福尼亚州的政府机构,负责研究支持该州草莓产业的运营和发展。申请商标源于申请人名称,其中的“CALIFORNIA”仅起到表示申请人所在地的作用。申请商标整体具有显著性和知名度,且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注册并投入使用,并与申请人形成对应关系,注册使用在指定商品和服务上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另有其它类似情形的商标已经获准注册。基于以上理由,请求对申请商标在第29、31、40类复审商品和服务上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关于申请人的主体资质等情况的材料、申请人对加州草莓进行宣传及使用材料(如活动图片、媒体报道、销售信息等)、申请人在美国注册商标的档案、相关案例。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尚无充分理由可以认定申请商标在第29、31、40类商品和服务上的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第29、31、40类商品和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4092435号“CALIFORNIA STRAW ERRY SOCIETY及图”商标:
CALIFORNIA STRAW ERRY SOCIETY 复制
申请/注册号:24092435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2 国际分类:29类 食品
初审公告日期:2018-11-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2-07 专用权期限:2019-02-07至2029-02-06
申请人:加利福尼亚州草莓委员会
商品/服务项目:水果罐头(2903)、水果蜜饯(2904)、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2904)、腌制水果(2904)、果酱(2904)、冷冻水果(2904)、蔬菜色拉(2905)、植物奶油(2907)、果冻(2910)、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2911)、烹饪用蛋白(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