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都服饰有限公司“安仁洋服”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09成都市中都服饰有限公司“安仁洋服”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235979号“安仁洋服”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具有可识别性,与第6125210号“仁安”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请求准予申请商标注册。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显著识别文字“安仁”与引证商标“仁安”文字构成相同,仅排列顺序略有区别,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上衣、裤子、衬衫、大衣、服装、内裤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衬衫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两商标并存使用在上述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鞋、帽子、袜、皮带(服饰用)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在上述非类似商品上的注册申请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
申请商标由文字“安仁洋服”构成,其中“安仁”为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县名,是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且申请商标整体未形成区别于地名的其他含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235979号“安仁洋服”商标
申请/注册号:24235979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9 国际分类:25类 服装鞋帽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成都市中都服饰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裤子(2501)、内裤(2501)、服装(2503)、大衣(2501)、服装(2505)、皮带(服饰用)(2512)、袜(2509)、衬衫(2501)、上衣(2501)、鞋(2507)、帽子(2508)、服装(2502)、服装(2504)、服装(2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