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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欣梵途贸易有限公司第23728538图形商标注册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0
厦门欣梵途贸易有限公司第23728538图形商标注册案例申请人因第2372853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7680054号“资福寺 Z···

厦门欣梵途贸易有限公司第23728538图形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因第2372853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7680054号“资福寺 ZIFUSI TEMPL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2038801号“爱莲妮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1896475号“佑生堂 GUARDING LIF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未构成近似商标。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广告、商业企业迁移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替他人推销等服务、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商业企业迁移等服务在服务对象、服务场所、销售渠道等方面上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为纯图形商标,其与引证商标一、二、三中的图形部分在表现手法、设计风格、构图特点等方面均十分相近,在隔离状态下相关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易区分,已构成近似标识。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在上述服务上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728538号图形商标

申请/注册号:23728538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21 国际分类:35类 广告销售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厦门欣梵途贸易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商业管理咨询(3502)、市场营销(3503)、广告宣传(3501)、商业管理辅助(3502)、商业企业迁移(3505)、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3502)、广告(3501)、替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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