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身价的奶奶众人抢—“老奶奶”商标争议纠纷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5-01有身价的奶奶众人抢—“老奶奶”商标争议纠纷
有身价的奶奶众人抢——“老奶奶”商标争议纪实 安商
2000年11月7日,“老奶奶”作为炒货食品的商标,在历时6年,费尽周折后,终于由安徽省安庆市高平炒货加工厂获准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商标注册证一到手,高平炒货加工厂便在当地媒体刊出声明,声称只有自己才是“老奶奶”商标的合法使用人,同时禁止同行业在同类商品上再使用“老奶奶”商标。消息传出,立刻在安庆市数十家炒货厂家引起轩然大波。愤然指责的有之;认为高平是恶意抢注,要求工商机关撤销其商标注册并严厉打“假”的有之;更有甚者,则以武力相威胁,声称不交出“老奶奶”就如何如何。高平炒货加工厂眼见一纸商标注册证在一群怒容满面的同行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无奈之下只得向安庆市工商局书面举报,请求依法查处侵权者,保护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于是,一场围绕“老奶奶”商标“夺权与维权”的争斗就此拉开帷幕,且有日益升温之势。
众人出力“老奶奶”上轿 安庆市亦称宜城,旧为安徽省省会,自古就是皖西南经济文化中心,许多食品久负盛名。即使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年代,炒蚕豆、炒花生等小食品加工业始终顽强地扎根于宜城的各个角落。由于政治的原因,年轻人不便抛头露面,老爷爷、老奶奶卖点小商品犯不了什么大法,于是,“老奶奶花生米”、“老奶奶炒米糖”之类便在消费者中成为传递信息的口头品牌。
“老奶奶”的名气渐大,从安庆市扩展到皖西南地区,甚至江浙及广东沿海地区的一些商家也点名要进“老奶奶”炒货。于是,“老奶奶”从人们的口头传叫发展到店家招牌,各家的包装袋也不知从何时起纷纷印上了“老奶奶”字样,有的还配有一幅笑容可掬的老奶奶图像。叫“老奶奶”的多了,各家又想办法在“老奶奶”前加上“何记”、“汪记”、“高记”之类姓氏称谓加以区别。据调查,目前安庆市区使用“老奶奶”字样作为商标和字号名称使用的炒货作坊及销售摊点有30余家,其中有多家声称“老奶奶”的原型就是他们的老奶奶。
几经坎坷高平请回“老奶奶”
能不能把已经有些名气的“老奶奶”商标申请注册呢?想到这个问题的当然不是高平一个人。但当他们向工商部门咨询这个问题时,得到的答复是,老奶奶作为普通称谓,不具备商标的显著性,且极易被非恶意侵权,故不宜申请注册。事实上,高平炒货加工厂后来的经历证明,工商机关当时的答复是很有见地的。
高平小学毕业后就随父亲从事烤大炉炒花生的营生。父亲去世后,高平办了个体营业执照,开起炒坊。当各色各样的“老奶奶”在安庆市场“争风吃醋”的时候,高平把自己的“老奶奶”系列炒货打到东南、东北、华北乃至京城。优良的产品质量,良好的商业信誉,稳定的销售渠道,加上统一的“老奶奶”标记,使高平炒货加工厂的商场占有率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企业的发展也比同行快得多。这时,高平炒货加工厂开始了“老奶奶”商标的注册申请。
从商标的申请到注册,本来只需1年多时间就可以走完的路,高平却花了近6年的时间。
1996年1月,由安徽省商标事务所代理,安庆市高平炒货加工厂提出“老奶奶”商标注册申请。
1996年5月,国家商标局以“老奶奶”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注册申请;同月,高平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复审;
1999年6月,国家商评委作出终局决定,认定“老奶奶”商标应予初审公告;
2000年8月,“老奶奶”商标在第746期《商标公告》上被初审公告;
2001年2月,宁波恒康食品有限公司以缺乏显著性为由,提出异议;
2001年4月,国家工商局因恒康公司撤销异议申请发出结案通知书;
2001年5月,高平炒货加工厂拿到“老奶奶”商标注册证。
在漫长的6年时间里,高平在无奈与焦急的等待中,稳打稳扎,把“老奶奶”品牌在大半个中国的范围内越做越响,还远销美国、加拿大及港台地区,年销售额逾400万元,企业的名气也越来越大。
2000年4月至7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老奶奶”系列产品包装袋4项外观设计专利被审定。
确权维权“老奶奶”长寿平安
“老奶奶”商标的争议,说到底是使用在先与申请注册在先的矛盾,从一定的意义上讲,正是暴露了商标法律法规在立法原则上的某些缺陷。我国《商标法》第18条明确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审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对于使用在先的实际情况,只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天申请的特殊情况下,才予以考虑。当然,《商标法》第27条第1款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也有明确规定,对于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任何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但“老奶奶”的历史却是如此的复杂,高平虽不是“老奶奶”的最先使用者,但对做响“老奶奶”品牌确有自己的一份不可估量的功劳。是合法注册,还是注册不当?看来只有等待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来依法裁定了。
面对“老奶奶”商标注册人高平炒货加工厂和众多的“老奶奶”商标实际使用人的不依不饶的阵势,安庆市工商局领导及商标管理部门的同志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查,对“老奶奶”商标的形成、发展、注册和实际使用等基本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带着问题认真反复钻研商标法律、法规,确立了“依法规范使用,促成联手做大”的指导思想,并统一了思想认识:
高平炒货加工厂获准注册的“老奶奶”商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理所当然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其商标权的行使不受其是否被申请撤销的影响。
鉴于“老奶奶”商标在安庆形成和现实使用的实际情况,“维权打假”行动必须谨慎从事,既要依法制止商标侵权,又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步推进。
在明确目标,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安庆市工商机关做了几项具体工作:
通过接待来访,现场调查,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依据法律,结合情理,宣传法律法规,尽力缓解矛盾,谨防矛盾激化;
召开由商标注册人和部分实际使用人参加的座谈会,邀请新闻记者参加,各方畅所欲言,沟通信息,交流思想。工商机关以案说法,公正表态,有效地拉近了争议双方的认识距离;
以安庆市工商局的名义,向所辖县、市、区工商机关发出通知,依法保护“老奶奶”商标专有权。通知明确规定:对以前已被印制的带有“老奶奶”字样的炒货食品包装袋,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不得再使用;对以前已经工商机关核准用“老奶奶”字样作为企业字号名称使用的,必须使用全称,且不得突出其中的“老奶奶”字样。
“老奶奶”商标权从确权到维权的每一步都非常艰难。目前,安庆市各级工商机关采取的态度是明朗、积极,同时也是细致和谨慎的,但要真正实现“依法规范使用,促成联手做大”的目标,只“炒”不行,发展才是硬道理。让“老奶奶”长寿平安,把“老奶奶”培养成代表安庆的大品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