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赛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走绘魔都”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8上海赛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走绘魔都”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429601号“走绘魔都”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根据行业特点及经营需要等独创设计的商标符号,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识别作用。已有类似情形商标被核准注册。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申请商标宣传使用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直接表示了服务的内容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之情形。商标评审案件遵循个案审查原则,申请人所述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形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具有可注册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62429601号“走绘魔都”商标信息:
商品/服务 教育; 培训; 提供培训和教育考试(教育认证服务); 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 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 安排和组织现场教育论坛; 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 提供不可下载的在线电子出版物; 文字出版(广告宣传文本除外); 提供不可下载的在线视频
类似群 4101;4102;4104;4105;
申请/注册号 62429601 申请日期 2022年01月27日 国际分类 41
申请人名称(中文) 上海赛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中文)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548弄588号10幢2层B区27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