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登云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唯尚德”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5-08安徽登云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唯尚德”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372567号“唯尚德”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1858811号“唯尚立德···
安徽登云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唯尚德”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372567号“唯尚德”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1858811号“唯尚立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经被我局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826期《商标公告》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撤销,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故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63372567号“唯尚德”商标:
申请/注册号:63372567 商标申请日期:2022-03-18 国际分类:35类 广告销售
初审公告日期:2023-03-27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申请人:安徽登云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3509)、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3501)、广告(3501)、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3502)、进出口代理(3503)、市场营销(3503)、为他人推销(3503)、将信息编入计算机数据库(3506)、人事管理咨询(3504)、会计(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