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公告 >> 驳回复审

仙居县创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创富百姓 THE WEALTH OF THE PEOPLE”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6-13
仙居县创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创富百姓 THE WEALTH OF THE PEOPLE”商标注册案例分析申请人因第24330768号“创富百姓 THE WEALTH OF THE PEOPL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

仙居县创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创富百姓 THE WEALTH OF THE PEOPLE”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330768号“创富百姓 THE WEALTH OF THE PEOPL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15837635号图形商标、第8405079号图形商标、第4370562号图形商标、第21612740号“百姓创富 SOME PEOPL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四)在含义、呼叫等方面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申请人长期使用,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因此,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宣传单;申请商标使用照片等。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在构成要素、整体外观上有所不同,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复审的不动产代理服务与引证商标四核定使用的全部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因此,在上述服务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四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复审的金融信息等服务与引证商标四核定使用的金融信息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四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四已构成近似标识,同时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在上述服务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四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取得了与引证商标四不同的显著性。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不动产代理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

第24330768号“创富百姓 THE WEALTH OF THE PEOPLE”商标:

申请/注册号:24330768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25 国际分类:36类 金融物管

初审公告日期:2019-02-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5-07 专用权期限:2019-05-07至2029-05-06

申请人:仙居县创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不动产代理(3604)


上一篇:无锡泓沥美妆有限公司“兰丝蔻 HAIRHLMSK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下一篇:泰州市小青蛙日化有限公司“小青蛙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trademark@ah01.cn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移动端
    电话咨询:139-6519-1860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