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努爷”商标注册复审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7-27沈阳地铁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努爷”商标注册复审案例
申请人因第24329715号“努爷”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20215753号“努爷及图”商标已被商标局作出的(2018)商标异字第29389号决定书决定不予注册,申请商标与该商标已无权利冲突。
商标局引证的第20215916号“努爷及图”商标已被商标局作出的(2018)商标异字第22952号决定书决定不予注册,申请商标与该商标已无权利冲突。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4329715号“努爷”商:
努爷
申请/注册号:24329715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25 国际分类:29类 食品
初审公告日期:2018-10-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1-28 专用权期限:2019-01-28至2029-01-27
申请人:沈阳地铁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肉(2901)、葡萄干(2904)、蛋(2906)、干食用菌(2912)、加工过的坚果(2911)、鱼子酱(2902)、水果罐头(2903)、腌制蔬菜(2905)、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2907)、食用油脂(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