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医医链通科技有限公司“睡8”图形商标近似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9-27重庆华医医链通科技有限公司“睡8”图形商标近似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532840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经使用具有显著性,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891661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图形表达不同,未构成近似商标。已有类似情况商标被核准注册。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发展历程、经营证明、权利申报、宣传使用证据、获奖情况、商标网页。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均为纯图形商标,构成要素、整体视觉效果相近,构成近似商标,二者若共同使用在软件运营服务(SaaS)等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引起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所述其他商标获准注册情形与本案事实情况不同,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申请人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实际使用已产生可与上述引证商标相区分的显著性。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532840号图形商标:
申请/注册号:24532840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07 国际分类:42类 设计研究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重庆华医医链通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计算机软件安装(4220)、计算机硬件设计和开发咨询(4220)、计算机程序和数据的数据转换(非有形转换)(4220)、计算机系统远程监控(4220)、计算机软件出租(4220)、计算机软件维护(4220)、计算机软件更新(4220)、软件运营服务(SaaS)(4220)、计算机软件咨询(4220)、把有形的数据或文件转换成电子媒体(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