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挺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ENDOCARE”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12-06苏州挺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ENDOCARE”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3612759号“ENDOCAR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国际注册第655620号“ENDOCAR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构成方式、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引证商标处于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状态中,请求暂缓审理本案。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至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审理本案时,引证商标在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程序中,经商标局作出的商标继续有效决定书予以继续有效,引证商标仍为有效注册商标。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ENDOCARE”与引证商标“ENDOCARE”文字相同,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香精油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香精油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在上述商品上与引证商标若共同使用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612759号“ENDOCARE”商标:
申请/注册号:23612759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17 国际分类:3类 日化用品
初审公告日期:2019-03-06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苏州挺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肥皂(0301)、化妆品(0306)、假指甲(0306)、清洁制剂(0302)、香精油(0305)、牙膏(0307)、洗衣剂(0301)、磨利用制剂(0304)、抛光制剂(0303)、香(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