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润丰有限公司“L'ECALILLER DU PALAIS ROYAL”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06高润丰有限公司“L'ECALILLER DU PALAIS ROYAL”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192286号“L'ECALILLER DU PALAIS ROYAL”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0218846号“L'ECAILLE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整体区别明显,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已在中国香港和欧盟地区取得注册,在中国大陆亦可获准注册。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商标注册情况复印件。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备办宴席;自助餐厅”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咖啡馆;自助餐厅”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由外文“L'ECALILLER DU PALAIS ROYAL”构成,完整包含了引证商标的文字部分,在整体外观、呼叫等方面构成近似。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在其他地区的注册情况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192286号“L'ECALILLER DU PALAIS ROYAL”商标
申请/注册号:24192286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7 国际分类:43类 餐饮住宿
初审公告日期:2019-02-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5-28 专用权期限:2019-05-28至2029-05-27
申请人:高润丰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