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921615号“莫纱”商标 驳回复审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3-24第60921615号“莫纱”商标 驳回复审案例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0921615号“莫纱”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0345817号“莫纱”商···
第60921615号“莫纱”商标 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0921615号“莫纱”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0345817号“莫纱”商标在无效宣告案件中已被宣告无效,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为你提供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版权登记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双软认定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代理 ·科技项目申报代理,网址:www.ah01.cn,详情咨询电话:139-6519-186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