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诺亚方舟投资有限公司第61948877号“这样红”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0江苏诺亚方舟投资有限公司第61948877号“这样红”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948877号“这样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请求准予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8248278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文字构成完全相同,已构成近似标识。两商标若共同使用在白酒等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这样红”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不易使消费者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整体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61948877号“这样红”商标信息:
申请/注册号:61948877 商标申请日期:2022-01-05 国际分类:33类 酒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江苏诺亚方舟投资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汽酒(3301)、烧酒(3301)、鸡尾酒(3301)、米酒(3301)、酒精饮料(啤酒除外)(3301)、白酒(3301)、黄酒(3301)、果酒(含酒精)(3301)、烈酒(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