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健本添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茶果气”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1天津市健本添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茶果气”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352046号“茶果气”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其本身具备显著特征,能够发挥商标的识别作用。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申请商标的宣传使用图片等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逆序为“气果茶”用作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的识别作用,已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获得了显著特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63352046号“茶果气”商标:
申请/注册号:63352046 商标申请日期:2022-03-17 国际分类:30类 方便食品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天津市健本添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加香味的茶(3002)、玫瑰果茶(3002)、花茶(3002)、乌龙茶(中国茶)(3002)、茶叶(3002)、调味花香乌龙茶(3002)、调味茶(3002)、以植物花为原料的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