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威特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威特美WATERM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1山西威特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威特美WATERM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7397993号“威特美WATERM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
山西威特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威特美WATERM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7397993号“威特美WATERM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505251号、第11505252号、第36697702号商标在呼叫、文字等方面有所区别,商标并存使用,不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57397993号“威特美WATERM及图”商标:
威特美 WATERM 复制
申请/注册号:57397993 商标申请日期:2021-07-02 国际分类:29类 食品
初审公告日期:2022-12-13 注册公告日期:2023-03-13 专用权期限:2023-03-13至-
申请人:山西威特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鸡胗(2901)、肉(2901)、食用鸡爪(2901)、烤鸭(2901)、鸡翅根(2901)、香肠(2901)、鸭翅(2901)、鸡翅(2901)、蛋(2906)、加工过的坚果(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