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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胜”商标注册不当撤销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5-13
“万胜”商标注册不当撤销案1999年9月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万胜”商标撤消一事作出终局裁定:日立万胜株式会社对深圳华源实业(集团)公司在第9类软磁盘商品上注册的第592880号及第9类电池商品上注册的第870819号“万···

“万胜”商标注册不当撤销案

  1999年9月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万胜”商标撤消一事作出终局裁定:日立万胜株式会社对深圳华源实业(集团)公司在第9类软磁盘商品上注册的第592880号及第9类电池商品上注册的第870819号“万胜”商标所提注册不当理由成立,该商标予以撤消。   

  至此,这起已持续两年零八个月的商标撤消案终于有了结果。有关“万胜”商标所引发的一系列案件至今已逾3年,由于其复杂性和国际性,成为国内外新闻界关注的焦点。1996年4月,日立万胜株式会社会曾委托中国代理向国家工商局投诉,指控深圳万利源电子实业公司在其“万胜”软磁盘上使用了与日立万胜的“maxell”产品极为近似的包装装潢,为此,深圳市工商局对万利源公司的此类装潢进行了查抄。需要说明的是,“万胜”这一商标乃是深圳华源实业公司于1992年4月30日在国家工商局抢先注册,之后又许可给万利源公司使用的。在日立万胜投诉之后,深圳华源立刻进行了反击,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指控日立万胜的香港子公司在广告上使用了“万胜”商标,从而侵犯了华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为此,日立万胜株式会社于1996年11月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撤消深圳华源注册的“万胜”商标;舆此同时,就万利源抄袭使用与“maxell”产品极为相似的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997年和1998年,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审被告商标侵权成立的判决。1998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日立万胜株式会社胜诉。诉讼似乎有了初步结果,但事情并未完结,因为作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依据的“万胜”商标是否真的有效呢?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日立万胜于1980年在中国大陆注册了“maxell”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磁记录装置及电池等,并于1981年创用了汉字“万胜”商标,与“maxell”商标一同宣传使用,并于1982年、1983年和1986年分别在香港及台湾注册了“万胜”商标,而“万胜”商标在国内的广告最早见于1984年。从1984年到1990年,日立万胜曾在国内的多种刊物上长期刊登了大量有关“maxell万胜”的宣传材料和广告,并通过展览会、广交会、电视台等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广告宣传,由此,中国的“maxell”产品经销商通常将产品标为“万胜”牌,消费者也习惯将“maxell”产品称为“万胜”牌产品。虽然日立万胜在中国大陆未注册“万胜”商标,但“万胜”实际上已成为“maxell”的代名词。而作为同行,深圳华源对日立万胜宣传使用“万胜”的情况理应知晓,因此其申请注册“万胜”商标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当深圳华源于1992年4月30日获得“万胜”商标注册后,自己并未使用,而是将该商标许可给深圳万利源电子实业公司使用,而后者一直不断地进行抄袭日立万胜产品的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华源是清楚的,此点也可作为华源故意抢注日立万胜商标行为的又一佐证。根据上述理由,深圳华源的注册商标“万胜”终被撤消。

第870819号“万胜”商标:

申请/注册号:870819 商标申请日期:1994-10-31 国际分类:9类 科学仪器

初审公告日期:1996-06-14 注册公告日期:1996-09-14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电池(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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